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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AFP考试大纲考点解读:中国信托业的产生与发展

发布时间:2019-02-27 09:22:32 分类:AFP考试 作者:鲁春会 来源:金融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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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现代信托业的起步

中国的现代信托最早起步于20世纪初,1913年日本人在大连设立大连取引所信托株式会社,1914年美国人在上海设立普益信托公司,随后几年中,全国共设立了20多家信托公司,均由外国人掌管。华商自己开办的信托业务是从商业银行开始创办的,1917年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总行成立了“保管部”,通过出租保管箱给客户保管贵重物品,后1922年又将其改成信托部,并开办个人信托存款业务;1918年浙江兴业银行开办了具有信托性质的出租保管箱业务;

1919年12月聚兴城银行上海分行成立了信托部,经营运输、仑库、报关和代客买卖有价证券业务;而中国正式的*9家专业信托公司则是1921年在上海成立的中国通商信托公司。由于信托业在当时的中国是一个新兴行业,丰厚的利润引发了游资投机的狂热,最初在20年代初,刮起了一股大设信托公司和交易所的风潮,1921年夏秋之际,全国交易所多达140余家,当年仅在上海一地,8~9月间就成立了12家信托公司。信托机构与交易所之间相互利用,联手投机,从中牟取暴利。一旦投机目标落空,各交易所和信托机构又纷纷倒闭,这便是近代中国CFP金融史上著名的“民十风潮”。中国信托业从它一诞生就经历了一次“竞相构建信托机构一纷纷倒闭一平稳发展”的历程。

经历“民十风潮”之后,中国的信托业进入低谷,直到1928年,私营信托业开始复苏。1928年,上海又重新开设信托公司,其间新增设9家公司,加上由天津设在上海的久安信托公司,连同原来的中央、通易两家公司,共12家,总资本也超过原来“民十风潮”前的数额,达1043.6亿元。全国范围内银行设立或兼营信托业务的机构有42家,与此同时,各信托公司和银行信托部还纷纷在全国各地成立了许多分公司和分部。随着信托机构的设立,信托业务也得到了发展。

抗日战争爆发后,全国范围内的信托业务又有了新的发展,尤其是一些原来没有信托机构的西南、西北地区也相继设立了信托公司,而上海这个信托中心,又新增设了30多家信托公司和新成立了10多家银行信托部,并有“久安”、“中一”等少数信托公司更召为银行。抗日战争胜利后,由于当时的国民党政府整顿抗战期间在上海开设的CFP金融机构,对上海敌占期间成立的信托公司进行停业清理,于是信托公司数量减少到战前规模。

到1947年10月,全国信托公司剩15家,资本总金额91 500万元,其中上海为86 000万元,占全国总数的93. 990.4。1948年,全国信托公司共有14家,上海占13家,其中包括中央信托局、通易、中一(1936年1月因中央信托局成立,原中央信托局改名为中一信托局)、上海、通汇等12家信托公司,银行兼营信托业务的也有数家。

旧中国的官办信托业是在私营信托业的初步稳定的基础上产生的。它的产生是为国民党官僚垄断资本服务的,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1933年10月,上海兴业信托社成立,这是*9家地区性的经营信托业务的官办信托机构。1935年10月,中央信托局成立,它隶属于国民党官僚资本CFP金融体系,是旧中国*5的官办信托机构,此外还有“四行二局一库”信托部,也经营着信托业务。旧中国的官办信托机构,一般都具有资本力量雄厚,创建与CFP金融垄断相关,分支机构众多,业务种类齐全,范围广,享有政府赋予的特权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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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鲁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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