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金融招聘 > 金融考试 >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易混淆知识点

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易混淆知识点

2015-07-29 11:40 金融考试 http://jinron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 即将是2015年的第三次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各位打算参加考试的考生都已经进入到紧张的备考状态了吧!小编总结了有关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易混淆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考生备考能有帮助。

  易混淆知识点:

  1、结算会员的结算资格由证监会批准,在收到申请3个月内决定。

  2、期货公司的成立在证监会受理申请后6个月内决定

  期货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股权被冻结或用于担保的,期货公司、相关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事发后5日内报告

  3、期货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3个月或者开业后无正当理由连续停业3个月的,证监会注销许可证。

  4、期货公司成立条件:注册资本最低3000万,应当为实缴资本,货币出资不低于85%,可根据审慎监管和业务风险程度调高金额,近3年无违规,高管人员有相关的执业资格,从业人员有从业资格,有健全的制度。

  5、期货公司的行为:下列经证监会批准:(除4、7外受理申请后2个月决定)

  ① 合并分立停业解散等,

  ② 变更公司形式

  ③ 变更范围,

  ④ 变更注册资本,(受理申请后20日内决定)

  ⑤ 变更5%以上股权

  ⑥ 设立、收购、参股、终止境外期货经营机构

  ⑦ 其他情形(受理申请后20日内决定)

  6、期货公司的行为:下列经证监会派出机构(分部)批准:(除②外受理申请后20日内决定)

  变更法人、住所或营业场所

  设立境内期货经营机构 (受理申请后2个月决定)

  变更境内机构的场所、负责人、经营费范围

  其他事项

(编辑:admin)
2018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答题要点
华图金领人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