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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证券发行与承销》时间考点总结二

2015-04-19 16:31 金融考试 http://jinron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2015年《证券发行与承销》时间考点很多,为此华图编辑以时间轴为考生归纳总结的《证券发行与承销》时间和日期的常考点,临考前务必再复习进行回顾并加深记忆。

  2015年《证券发行与承销》时间考点总结


  含“每”字时间

  1、保荐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份向证监会报送年度执业报告。

  2、年度股东大会每年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6个月内举行,即6月30日前。

  3、上市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4、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可分离交易的与此相同)。

  5、金融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向投资者披露年度报告;发行人应于金融债券每次付息日前2个工作日公布付息公告,最后一次提前5日公布;发行人每年7月31日前披露债券跟踪信用评级报告。

  6、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债券交易流通期间,发行人在每年6月30日前向市场投资者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和信用跟踪评级报告。

  7、证券评级机构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注册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年度报告;证券评级机构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0日内,向注册地报送季度报告。

  8、短期融资券: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每年8月31日前,披露本年度上半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前,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的三表。第一季度信息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信息披露时间。

  9、资产支持证券应于每年的7月31日前向投资者披露上年度的跟踪评级报告。

  含“日”时间

  1、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招股说明书有效期6个月,最多延长1个月,自证监会核准发行申请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

  3、招股说明书刊登前一个工作日,应向证监会说明拟刊登的招股说明书或意向书与封卷稿是否存在差异。

  4、招股说明书刊登后至获准上市前,拟发行公司发生重大事项的,应于该事项发生后第1个工作日向证监会提交书面说明。

  5、可转换债券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于转股完成后的次日成为发行公司的股东。

  7、短期融资券在债券、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人之间流通转让。

(编辑:li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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