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金融事业发展的70年
◆银行秋招职位查询 | ◆银行招聘模考 | ◆人民银行笔试辅导课程 | ◆备考QQ群
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西藏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4989.43亿元,超过1952年14万倍;西藏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067.71亿元,超过1952年22万倍。
人们经常用“数以万计”形容极多,而对西藏和平解放以来70年的金融成就而言,“数以万计”似乎显得有些单薄。数据只是西藏和平解放70年来金融事业的一个缩影,历史的丰碑后,更多的是无法用数据衡量的高原金融工作者的无私奉献。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以下简称“十七条协议”)签订,宣告西藏和平解放。自此,西藏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和平解放不仅粉碎了外部势力妄想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图谋,捍卫了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实现了藏族与全国各民族的平等团结,而且为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和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基础,开辟了百万农奴翻身解放的道路,开启了西藏走向繁荣进步的光明前程。
而早在“十七条协议”签订之前,第一批援藏银行干部每人身背几十斤重的银元,以“随军银行”“马背银行”为起点,开启了西藏金融事业。1952年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西藏办事处在拉萨吉堆巴正式宣告成立,标志着西藏地区金融业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70年来,党中央为了稳定西藏、发展西藏、繁荣西藏,在各个领域都采取了明显区别并优于其他省市的特殊政策支持以及给予了人文关怀。1980年起至今,中央召开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根据西藏地区新时期经济发展作出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赋予西藏财政、外贸、税收、金融等领域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特殊优惠金融政策是在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首次赋予的,以优惠贷款利率、利差补贴和特殊费用补贴政策为核心,以利率调整为主线,大体上经历了无息——微息——低息——差别利率——优惠贷款利率等阶段,经历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优化和完善,延续执行至今。特殊优惠金融政策的实施,极大降低了各类市场主体融资成本,保障了西藏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了西藏精准扶贫事业发展,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也极大地促进了西藏金融业的稳健发展和普惠金融服务力度。目前,西藏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已实现全覆盖,惠及全区230多万农牧民群众。2020年,全区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38.56亿元,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7.28%。全区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余额为436.71亿元,占贷款总量的8.81%。优惠金融政策的实施,使全区360多万常住人口直接受益,对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增加收入起到了重要作用。对低收入群体实行扶贫贴息贷款政策,执行1.08%的贷款利率,直接让利于贫困群众,促进了低收入群体的生产发展和生活改善。2020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41156元;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达14598元。
随着金融基础设施不断改善、自身不断发展壮大、金融生态环境明显优化、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也逐步形成了与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一步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稳步提升,有力地支持了西藏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截至目前,西藏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达17家,其中,法人机构5家,包括城市商业银行1家、村镇银行两家、信托公司1家、金融租赁公司1家;区外一级分支机构12家,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及政策性银行2家、国有商业银行5家、股份制商业银行5家。各类金融机构营业网点849家,金融从业人员超1.9万人。2020年,西藏金融市场继续发展。年末西藏辖区上市公司21家,A股上市公司市值2900亿元,同比增长23.84%。银行间市场直接融资实现新突破,成功推动发行西藏第一单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15亿元扶贫中期票据以及20亿元金融债。2020年,西藏涉外收支总额为3.71亿美元。
作为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生态安全屏障、战略资源储备基地、清洁能源接续基地、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事关西藏发展稳定大局,事关西藏各族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是实现西藏经济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必须跨越的重大关口。在金融业分业监管的现行监管体制下,金融监管部门切实加强金融监管合作,金融监管合作机制不断完善。“一行四局”(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局、银保监局、证监局和外汇管理局)建立了金融管理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形成风险防控会商制度,明确了各自监管职责及风险处置责任,形成监管合力,确保金融安全稳健运行,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2020年,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牵头建立健全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和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金融风险动态监测预警和评估体系,为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以及坚定反分裂斗争必胜决心打下了坚实基础。截至年末,西藏银行业机构(剔除金租影响)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实现双降,不良贷款率为0.46%,比年初下降0.2个百分点。
70年来,西藏国内生产总值(GDP)从1959年的1.74亿元,到2020年突破1900亿元,经济和社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其中,金融业平稳健康发展对西藏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金融业在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特殊优惠金融政策的扶持与自身努力下,不断发展壮大。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也在不断扩大,西藏金融系统提供的金融产品日益丰富,金融业服务产品已经发展到目前的存款、贷款、证券、股票买卖、电子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个人理财、金融咨询等多项业务种类。现代化支付结算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形成了以第二代支付系统为核心、商业银行行内系统为基础、卡基支付系统为补充的支付清算网络体系。国家金库核算业务也从过去的手工处理发展为以国库会计核算系统(TBS)、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TCBS)、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TIPS)和国库管理信息系统(TMIS)为支撑的电子化处理国库业务系统。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区深入开展,形成了以“信用乡(镇)、村”为依托的具有西藏特色的农牧区信用体系建设模式,并启动了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开启并逐步推进,有力地推动了西藏项目建设、经济发展和百姓的生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