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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AFP考试大纲考点解读:公司兼并收购的定义及特征

发布时间:2018-07-26 11:11:32 分类:AFP考试 作者:鲁春会 来源:华图金融考试网
【导读】2018AFP考试大纲考点解读:公司兼并收购的定义及特征由华图金融考试网提供,更多AFP考试信息、备考内容请关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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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Merger and Acquisition,常常缩写为M8)-A),指的是企业兼并与收购。企业兼并、收购都是为了获得公司的控制权,是一种高级形态的产权交易。

(一)公司兼并(Merger of Enterprise)

通常是指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通过产权交易转移企业所有权的方式,将一个企业或多个企业的全部或部分产权转归另一个企业所有。《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对兼并的解释是: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公司。

兼并分为吸收合并(存续合并)和新设合并(创立合并)两种。前者是指企业兼并的结果是被兼并企业的法人资格不需要清算而不复存在,兼并企业继续保持其法人地位;后者是指兼并的双方或多方的法人资格均不复存在,重新组成的一个新企业拥有法人地位。

(二)公司收购(Acquisition of Takeover)

收购指的是一个公司用现金、股票或债券购买另一公司的股权股票,以获得该公司的控制权或管理权。企业收购的形式可以是收购目标企业的全部的股票或股份,将其吞并;也可以是只获得目标企业的较大部分酌股票或股份,从而实现控制该企业的目的。企业收购的结果是收购企业取得目标企业的经营控制权,但目标企业的法人地位并不消失。

企业收购因为其不必使另一企业(目标企业)消失,所以比较企业兼并有如下的优点:

1.不必因为新设立一个企业而带来操作程序上的费用、时间上的损失。

2.不会产生由于企业整体接管而产生的动荡或不稳定情绪,如原有雇员的解雇与安置。

3.不需要对原有的债权与债务进行重新明确和不必对原有股票、债券、附带期权等另行处理。

公司兼并收购的动因及效应并购的动因是指并购的动力及原因,并购的效应则是指并购所能达到的效果和反应。动因和效应是紧密联系的,前者是因,后者是果;前者是为什么并购,后者是并购后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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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鲁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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