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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农村信用社主营业务

发布时间:2010-03-10 13:21:04 分类:面试指导 作者:华图图书编委会 来源:华图图书
【导读】农村信用社主要经营业务是各省市农村信用社考试的公共基础知识,本文中华图教分类育介绍了农村信用社主要经营业务,并通过真题进行了解读。

    【华图教育阅读提示】农村信用社主要经营业务是各省市农村信用社考试的公共基础知识,本文中华图教分类育介绍了农村信用社主要经营业务,并通过真题进行了解读。


    农村信用社主要经营业务

    一、贷款业务

    (一)贷款对象

    农村信用社服务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农村信用社办理的信贷业务种类

    1.按期限划分有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贷款。

    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的贷款。

    农村信用社以发放短期贷款为主。

    2.按贷款方式划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

    信用贷款,是指以客户的信誉发放的贷款。现阶段农村信用社只对持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证》的农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

    担保贷款,又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1)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农村信用社各级经营机构只发放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贷款。

    (2)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办理抵押贷款,要根据不同的抵押物和其评估价值来合理确定贷款抵押比例。抵押率原则上不超过50%。

    (3)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动产质押的贷款额要控制在其评估价值的60%以内。权利质押要根据权利凭证的票面利息及贷款利息来合理确定贷款比例,贷款额原则上要控制在质押凭证面值80%以下,最高不超过90%。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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