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2苏州农商银行社会招聘公告(11.25)
苏州农商银行总部位于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美誉的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是一家具有70多年悠久历史的金融机构,其历史最早可追溯到上个世纪50年代成立的农村信用社。2004年改制组建吴江农商银行,201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3323,是全国第四家A股上市的农商银行。2019年经监管部门批准,更名为苏州农商银行。
全行资产规模超1700亿元,员工1700余人,拥有分行、支行、分理处等各类营业网点94家,经营区域以苏州市为主,并在江苏镇江、泰州、宿迁、徐州、连云港和安徽宣城、湖北咸宁等地设立营业网点,发起设立湖北嘉鱼、靖江润丰2家村镇银行。
回首过去,苏州农商银行硕果累累。2021年荣获苏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首批苏州市技术先进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吴江区十大纳税企业、平台经济领军企业;连续多年获评“全球银行业1000强”。
展望未来,初心如磐、使命在肩。苏州农商银行提出重整行装,再燃激情,争取五年再造一个苏农银行的战略设想,提出要争取成为“走在行业前列的标杆银行、社会倍加认可的价值银行、员工更多获得的幸福银行”的美好愿景。
苏州农商银行现就部分岗位对外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单位 |
岗位 |
职数 |
工作地点 |
固定收益部 |
人民币与衍生品交易岗 |
1-2 |
苏州工业园区 |
资产管理部 |
投资管理岗 |
1 |
苏州工业园区 |
金融同业部 |
票据经理岗 |
1 |
苏州工业园区 |
二、基本要求
1.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品行端正,无违纪违规等不良银监记录;
2.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敬业爱岗、勇于创新、勤奋专研,身体、心理素质较好、抗压能力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无重大疾患病史;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符合我行亲属回避原则及银行业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6.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岗位要求
1.人民币与衍生品交易岗
(1)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金融学、经济学、数理等相关专业;
(2)3年以上金融机构从事利率债、利率互换等相关投资交易经验,拥有成熟稳定的盈利模式和盈利策略。
2.投资管理岗
(1)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金融学、经济学、数理等相关专业;
(2)3年以上金融机构从事FOF型基金研究、资产配置、股票投资相关工作经验。
3.票据经理岗
(1)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金融学、经济学、数理等相关专业;
(2)2年以上票据交易工作经验,并且拥有稳定的同业渠道和成熟的盈利策略。
四、岗位职责
1.人民币与衍生品交易岗
(1)跟踪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等变化,独立负责个人交易账户的投资交易工作,并完成一定的考核业绩;
(2)在部门负责人的带领下,研究开发稳健的利率债交易策略和交易模式;
(3)定期回顾利率债市场走势,分享投资交易心得,并制定投资交易计划;
(4)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投资管理岗
(1)密切关注基金、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市场的情况,熟悉FOF投资流程,根据理财产品需求挑选优质FOF投资标的,研究投资策略,对投资标的业绩负责;
(2)进行基金业绩跟踪,基金公司调研和基金经理访谈,对投资风格和业绩进行分析,负责相关投资的产品风险评估;
(3)建立分析模型,形成产品构建管理建议,不断优化模型和分析方法;
(4)负责协助理财产品的开发及募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票据经理岗
(1)跟踪研究票据转贴市场,独立自主开展票据转贴交易,并完成一定的考核业绩;
(2)在部门负责人的带领下,研究开发稳健票据交易策略和交易模式;
(3)定期回顾票据市场走势,分享投资交易心得,并制定投资交易计划;
(4)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用工性质
全日制劳动合同制。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视报名情况可适当延长截止日期。
2.报名采用线上方式进行。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电子照片,资格审查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hotjob.cn/wt/sznsh/web/index/social。
3.资格审查通过后,本行将按需组织综合考核、体检、背景调查,择优录用。
七、注意事项
1.本行根据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贯穿招聘全流程,应聘者应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故意或过失提供虚假、不完整信息或材料,本行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解除相关协议约定,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2.本行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相关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3.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12-63960290、63969909。
监督电话:0512-63969210。
本简章由苏州农商银行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