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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称职笔试《经济法基础》考点-法律基础(四)

发布时间:2020-12-22 14:00:37 分类:备考指导 作者:chenlulu 来源:会计师考试网
【导读】为更好的帮助考生备考,华图会计师考试网为您整理了初级会计称职笔试《经济法基础》考点-法律基础(四),供您参考,借鉴。

为更好的帮助考生备考,华图会计师考试网为您整理了初级会计称职笔试《经济法基础》考点-法律基础(四),供您参考,借鉴。

三、法律事实

任何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都要有法律事实的存在,法律事实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

(一)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主观意志为转移,包括自然现象(绝对事件)、社会现象。

(二)法律行为: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行为作不同的分类。

1.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2.积极行为(作为)与消极行为(不作为)

3.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

4.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5.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6.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注】1.行为是否合法: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2.行为的表现形式: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

3.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和非表示行为

4.主体意识的表现形式:单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5.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6.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状态: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以上就是华图会计师考试网为大家带来的初级会计称职笔试《经济法基础》考点-法律基础(四),希望能帮到大家,更多的会计师考试信息,备考资料,欢迎关注华图官网。

(编辑:chenlu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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