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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试题每日一练(6.18)

发布时间:2019-06-19 09:41:52 分类:每日一练 作者:张丽娟 来源:华图会计考试网
【导读】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试题每日一练(6.18)由华图会计考试网整理发布,试题详情见文章,更多注册会计资格考试信息请关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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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公司,但该一人公司可以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

B.一人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

C.一人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D.一人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答案】B。(1)选项A: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公司,而且该一人公司“不

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2)选项C:有关一人公司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的规定,已经于《公司法》2013年修正时取消;(3)选项D:一人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股东对公司债务通常只承担有限责任。只有当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时,股东才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2.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7日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16年4月8日,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称“高管”)持股事项的议案中包含下列内容。其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B.董事、高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决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后可以对外自由转让

C.董事、高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决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后可以内部自由转让

D.董事、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

【答案】A。(1)选项BC: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

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2016年3月7日~2017年3月7日)不得转让;(2)选项D: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上述25%转让比例的限制。

1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股东要求司法解散公司的正当理由的是( )。

A.公司最近3年未开股东会,无法形成股东会决议,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严重受损,且无其他途径解决

B.公司连续3年亏损,累计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2

C.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但不分红

D.公司无故拒绝股东查询公司会计账簿

【答案】A。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情形有:(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①选项B:如果该情形发生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②选项C:如果该情形发生于有限责任公司,对不分红决议投了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③选项D:如果该情形发生于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侵犯股东知情权,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股东直接诉讼。

14.某有限责任公司有甲、乙、丙三名股东。甲、乙各持8%的股权,丙持84%的股权。丙任执行董事,乙任监事。甲发现丙将公司资产以极低价格转让给其妻开办的公司,严重损害了本公司利益,遂书面请求乙对丙提起诉讼。乙碍于情面予以拒绝。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要求丙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B.甲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丙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公司损失

C.甲可以以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失灵、公司和股东利益严重受损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判

决解散公司

D.甲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从而退出公司

【答案】B。(1)选项 A: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甲持股 8%<10%)、1/3 以上的

董事(甲非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甲非监事)有权提议召开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2)选项 B:从股东资格上考虑,本题是有限责任公司,任何股东均有资格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从程序上考虑,甲已经先请求监事乙起诉,而乙拒绝,甲符合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3)选项 C:“内部监督机制失灵”不是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定事由。(4)选项 D:本题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异议股权回购的适用情形。

15.证券监管部门调查发现,1年前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甲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过程中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并对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乙系甲公司董事长。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就甲公司虚假陈述行为所致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无论乙有无过错,均须承担赔偿责任

B.只有当投资者证明乙有过错时,乙才承担赔偿责任

C.乙须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D.无论乙有无过错,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

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过错推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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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富贵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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