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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分行社会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18-04-16 16:41:26 分类:招考公告 作者:鲁春会 来源:华融湘江银行
【导读】2018年湖南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分行社会招聘启事已发布,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融湘江银行”)成立于2010年10月,是一家由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资并控股,依法合并新设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湖南长沙。成立以来,华融湘江银行依托湖南经济繁荣发展的大好形势和中国华融的综合优势,坚持质量、效益、规模协调发展,着力实施“人才兴行、服务立行、科技强行”战略,实现了科学可持续发展。

  华融湘江银行先后获得“全国金融系统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全国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湖南服务业50强企业”“湖南100强企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一等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

  下一步,华融湘江银行将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价值提升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转型发展为主题、以信息科技为支撑,坚持质量、效益、规模协调发展,努力将华融湘江银行建设成为一家“治理科学、内控严密、服务优良、队伍专业、业绩突出”的具有较高品牌价值和核心竞争力的好银行。

  长沙分行是华融湘江银行成立后新设的首家分行,成立于2010年12月,定位为全行“战略发展区”。成立七年来,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分行坚持“稳健、创新、和谐、发展”的经营理念,立足长沙、服务长沙、依托长沙、支持长沙,充分发挥中国华融综合金融服务优势、总部资源聚集优势和富有竞争力的服务产品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积极服务地方、服务实体、服务市民,实现了良好的发展成绩和社会价值。截至目前,长沙分行共计18家全功能支行,8家支行正在筹建中,一般性存款突破300亿元,各项贷款180余亿元,连续多年发展速度位居省会股份制银行机构前列,成为省会金融市场上最具成长性、最具竞争力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我行诚邀广大业界精英、有识之士:加盟华融湘江银行,成就人生事业梦想!

  我们为您提供:

  良好的平台与工作环境;

  有竞争性的薪酬;

  有为就有位的职业晋升通道;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备优良的职业品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意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金融、经济、管理、财会、法律、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

  (三)符合监管部门发布的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要求,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支行行长、团队负责人( 若干)

  岗位职责:

  1.负责战略客户、集团客户、中小优质客户等的营销推动及管理;

  2.负责推动与客户在各项业务上的深度合作,制定目标客户的销售策略和销售计划,确保业务经营目标的完成;

  3.负责客户关系管理,及时维护重点客户;

  4.负责网点员工的队伍建设和全面管理。

  任职要求:

  1.年龄原则上40周岁(含)以下;

  2.本科(含)以上学历,经济、金融及相关专业;

  3.具有5年(含)以上银行相关工作经历,且具有同级职务或下一级职务工作经历1年(含)以上;

  4.熟悉商业银行业务及其风险控制管理,了解金融市场状况及客户需求;

  5.熟悉金融产品及营销策略,具备较强的市场营销、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支行副行长、行长助理( 若干)

  岗位职责:

  1.负责协助支行行长对公或对私客户群的建设及管理;

  2.负责协助支行行长制定目标客户的销售策略和销售计划,确保业务经营目标的完成;

  3.负责客户关系管理,及时维护重点客户;

  4.负责支行相关业务的培训、推动,以及员工队伍建设等工作。

  任职要求:

  1.年龄原则上40周岁(含)以下;

  2.本科(含)以上学历,经济、金融及相关专业;

  3.具有4年(含)以上银行相关工作经历且具有同级职务或下一级职务工作经历1年(含)以上;

  4.熟悉商业银行业务及其风险控制管理,了解金融市场状况及客户需求;

  5.熟悉金融产品及营销策略,具备较强的市场营销、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经理(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全行公司客户体系建设、营销策略制定;

  2.负责全行公司客户的拓展、经营和组织推动;

  3.负责全行对公业务团队的管理、培训、指导等工作。

  任职要求:

  1.年龄原则上40周岁(含)以下;

  2.本科(含)以上学历,经济、金融及相关专业;

  3.具有5年(含)以上银行相关工作经历,3年(含)以上区域销售团队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工作经历;

  4.对银行对公业务有较深研究和丰富实践;

  5.具有同业对公业务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私人银行中心负责人(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全行私人银行客户体系建设、营销策略制定;

  2.负责全行私人银行客户的拓展、经营和组织推动;

  3.负责私人银行团队的管理、培训、指导等工作。

  任职要求:

  1.年龄原则上40周岁(含)以下;

  2.本科(含)以上学历,经济、金融及相关专业;

  3.具有5年(含)以上银行相关工作经历,3年(含)以上区域销售团队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工作经历;

  4.持有AFP/CFP资格证书,熟悉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业务,对境内外私人银行业务有较深研究和丰富实践;

  5.具有同业私人银行中心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分行法律诉讼岗( 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行内案件诉前阶段的证据审查、诉前论证、出具诉讼意见等;

  2.负责诉讼案件审理、执行阶段的办理;

  3.负责诉讼案件风险代理律师的管理、督导、考核;

  4.负责诉讼案件统计、分析,法律诉讼风险预警;

  5.负责制定行内诉讼案件相关管理制度;

  6.负责为业务部门提供诉讼法律咨询和培训。

(编辑:鲁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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