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金融招聘 > 农村信用社招聘 > 2017年湖北农信社招聘每日一练(06.28)

2017年湖北农信社招聘每日一练(06.28)

发布时间:2017-06-28 14:07:19 分类:每日一练 作者:liap 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2017年湖北农信社招聘笔试考生易错题整理,易错题是让考生对知识的梳理,是重点尤其是难点、精点的集合,是系统学习基础上的重要解析。

  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先交货,货到一个月内付款。交货期届至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对此,甲可行使(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履行抗辩权

  【答案】C

  【解析】我国《合同法》上的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有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有权中止自己的履行的权利。

(编辑:liap)
2021农村信用社辅导课程
华图金领人APP下载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微信订阅

第一时间获取资讯动态

客户端下载

随时随地想学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