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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保险从业资格考试热点:哪些情况买了意外险不赔

2015-12-14 10:01 金融考试 http://jinrong.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网络
【导读】2016保险从业资格考试热点:哪些情况买了意外险不赔,很多客户认为自己购买了意外险,只要发生意外,保险公司都会赔偿。但有些购买了意外险的客户在发生意外后,却得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华图保险从业资格考试网特将不赔情况整理如下:

  很多客户认为自己购买了意外险,只要发生意外,保险公司都会赔偿。但有些购买了意外险的客户在发生意外后,却得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是保险公司的原因,还是被保险人遇到的“意外”压根儿就不在保险公司意外险所承保的范围内?华图保险从业资格考试网特将不赔情况整理如下:

  意外不赔一:妊娠意外

  就被保险人妊娠来讲,这时的意外风险肯定会进一步增加,所以,多数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都会把“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列为免责条款。如果被保险人处在妊娠期,而想要在此期间让自己得到全面的意外保障,现在也不是没有保险产品可保,像母婴综合保险就是不错的选择。

  意外不赔二:个体食物中毒

  如果说食物中毒,它符合“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事件”这些要素,属于意外事故。但细菌感染的食物中毒引起当事人患上肠胃疾病,也可能是与个人体质有关。一般情况下,如果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食物中毒,可视为意外事故,而如果是个人食物中毒,往往就会被视为是个案,保险公司对这种“意外”不赔。

  意外不赔三:因病摔倒死亡

  因病摔倒导致死亡,对于保险公司的这种拒赔,很多客户可能不理解。可是如果换位思考,假如是身体健康的人,即使也出现了这种意外,正常情况下是不会死亡的,最多也就是骨折。假如真正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是其自身的疾病,只不过滑倒是个诱因,也就是说,滑倒对被保险人的死亡并不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这也就是保险赔付中所说的“近因原则”,即出现多个原因导致死亡时,往往以导致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作为赔付依据。

  意外不赔四:过劳猝死

  过劳猝死可以说是因长期的疲劳而造成的,让自己的身体超负荷运转,任由耗竭而导致死亡,对于过劳猝死,并不是因外来的突发情况造成,所以意外险不会进行赔偿。为避免过劳猝死,每个人都不要给自己太大的负担,珍爱生命最重要。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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