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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发银行笔试复习资料商业银行法考点整理

发布时间:2015-09-24 15:18:43 分类:笔试指导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2016广发银行笔试复习资料商业银行法考点整理,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有两种:第一种是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种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如下:

  一、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

  (一)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与公司法的规定

  * 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有两种:第一种是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种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应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组成。

  * 股份有限责任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应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组成。

  (二)分支机构的设立

  (三)银行变更

  二、商业银行的贷款管理

  (一)国家产业政策对银行信贷的指导

  (1)国家产业政策指导。(2)严格审查制度。(3)借款合同与《借款合同条例》。(4)贷款利率。

  (二)商业银行贷款的资产比例规定

  (1)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2)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3)流动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低于25%。(4)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5)国务院银行业务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三、商业银行财务会计的监督管理制度

  (一)财务会计

  (1)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本行的财务、会计制度。(2)商业银行应当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3)商业银行应当公布其上一年度的经营业绩和审计报告。(4)商业银行应当提取呆账准备金,冲销呆账。(5)商业银行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

  * 商业银行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资本与负债;固定资产;现金;放款;证券与投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成本;营业收入、利润及其分配;外汇业务;企业清算;财务报告以及财务评价。

  (三)银行的监督管理

  (1)建立、健全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2)建立、健全本行对存款、贷款、结算、呆账等各项情况的稽核、检查制度。(3) 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资料。(4)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随时对商业银行的存款、贷款、结算、呆账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5) 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四、商业银行的接管、终止与清算

  (一)银行的接管

  * 银行的接管,是指商业银行已经或者有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

  * 接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二)商业银行的终止与清算

  (1)分立、合并及解散的清算。(2)商业银行的被撤销。(3)破产清算。(4)商业银行的终止。

  2016广发银行笔试复习资料商业银行法考点整理,以上就是华图金融培训网为考生们整理的商业银行法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正在备考的考生,华图金融培训网陪您一起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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