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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农村信用社招聘沈阳农商银行行长助理公告
为加强沈阳农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根据沈阳农商银行领导班子建设需要,现面向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开招聘沈阳农商银行行长助理1名。
一、招聘职位职责
根据沈阳农商银行发展战略,协助行长工作并参与决策全行经营管理事项;负责全行金融业务客户开发、产品营销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拓展全行在沈阳地区金融业务市场;加强团队建设,通过有效的管理、考核、奖惩机制提高团队员工的积极性,发挥员工潜力,推动年度经营指标、管理目标和发展计划的达成;协助及支持沈阳农商银行完成各项战略目标及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水平,能够秉承科学发展思想,努力用辩证的、历史的、唯物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问题,创造性开展工作。
2.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具有良好的金融从业记录。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大局意识,热爱农信事业,维护全省农村信用社利益和管理体系的完整统一,执行力强,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
4.熟悉银行业务,具有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求真务实,做出实绩。
5.具有改革创新精神,认真学习现代商业银行理论实务,坚持与时俱进,能够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
6.敢于担当,能够积极采取稳妥有效措施处理复杂矛盾,解决疑难问题,为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环境。
7.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批评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8.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9.坚持群众路线,做到依靠员工、尊重员工、善待员工、服务员工,努力为员工谋福祉。
10.个人品质优秀,坚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为人美德;表率作用明显,在工作上和人品上率先垂范,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拥护。
11.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二)资格要求
1.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2.在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从业8年及以上。
3.担任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沈阳市分行(或省行营业部)业务部门负责人或下辖一级支行行长3年(含)以上。
4.男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担任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沈阳市分行(或省行营业部)行助(含)以上职务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5.具有丰富的银行工作经验,熟悉银行金融法律法规,在存款、信贷、中间业务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业务管理水平。
6.熟悉沈阳地区金融业务市场,拥有较为丰富的金融业务市场资源。
7.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无不良从业记录,符合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高管人员的有关任职资格要求。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聘任:
(1)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犯罪记录的。
(2)有违反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
(4)因违反职业道德、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5)受司法机关或党纪、政纪部门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
(6)存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不允许提拔任用的情况。
(7)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8)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9)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三、招聘步骤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在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站(http://www.lnrcc.com)下载并填写《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行长助理职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1),贴2寸免冠彩色近照,连同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及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带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于2014年10月8日—10月14日之间(每天工作时间为9:00—17:00),到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人力资源部(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2号,辽宁省农村信用社大厦16楼)现场报名,过期不再受理。报名时需同时提供报名表电子版。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合格人员,并通知本人。
3.组织笔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
4.对考察对象进行考核。在考核过程中,如发现本人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不符者,不予任用。
5.组织体检,确定任用人选,履行相关录用、任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对应聘者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应聘者要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省联社取消其任用资格。
2.我单位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取消或终止招聘工作。
3.应聘者的相关证件原件在报名后退还本人,报名表及证件复印件恕不退还。招聘过程中,省联社人力资源部将及时告知应聘者招聘进程及结果。
4.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对本次招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24-31291026 联系人:杨先生
附件下载: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