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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沈阳康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聘56人

发布时间:2014-08-27 10:10:35 分类:招考公告 作者:辽宁华图 来源:辽宁华图
【导读】康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是地方性股份制金融机构。下辖17家信用社,1个营业部,3个分社,5个储蓄所,共26个营业网点。我联社坚持立足社区,服务“三农”的经营方向,在服务农户、服务社区居民、服务中小企业方面,发挥着积极重要的作用。

【公告】沈阳康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聘56人

  康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是地方性股份制金融机构。下辖17家信用社,1个营业部,3个分社,5个储蓄所,共26个营业网点。我联社坚持立足社区,服务“三农”的经营方向,在服务农户、服务社区居民、服务中小企业方面,发挥着积极重要的作用。

  我联社秉承“立足本县区域经济,服务‘三农’”的企业核心价值观,本着“以人为本、人才兴社”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诚邀热爱金融事业、勇于开拓创新、努力实现自我价值的优秀人才加盟,共创康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美好未来。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56人,分配到我联社基层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岗位,其中:农村类网点55名;城区类(县城及以上,含城郊)网点1名。

  二、招聘范围

  (一)招聘应、往届毕业生,必须为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银行专业人员,必须为国有银行、市级以上股份制银行从事银行业务工作的在职员工(含银行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制员工)。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金融事业,志愿为辽宁农村金融事业奋斗。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任何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精神。

  3.必须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二)具体条件

  1. 应、往届毕业生

  (1)学历:需具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者,方可报考城区类网点;其他学历者只能报考农村类网点。

  (2)专业:经济、金融、法学、工商管理、计算机、数学、中文等与银行工作相关的专业。其中:法学、计算机、数学、中文等相关专业毕业生,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专业不限。

  (3)年龄:大专学历者,不超过23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者,不超过2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需同时取得对应学位)者,不超过28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户籍:必须为康平县户口(对于户籍转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户籍以其家庭户口为准)。被录用后,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其他条件:未婚。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可适当放宽婚否条件。

  2. 银行专业人员

  (1)学历:具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户籍:必须为康平县户口(对于户籍转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户籍以其家庭户口为准)。被录用后,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从业经历:必须具有2年以上银行业务工作经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招聘报名网站(http://special.zhaopin.com/campus/2014/bj/ncxys081850),进行网上报名,据实填写报名信息;第三方招聘考试机构进行网上初审,通知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职业适应性网上测评,然后通知网上测评达标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银行专业人员,须同时提供个人工作经历承诺(见附件2),如事实与承诺不符,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22日00时—8月28日24时。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者进入招聘选拔程序。

  (三)组织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等招聘工作。

  (四)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者进行岗前培训。

  (五)为培训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五、相关说明

  (一)对应聘人员信息严格保密,有关材料复印件、照片恕不退还。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或经审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我单位有权取消应聘、录用资格,录用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二)我单位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招聘指标。

  (三)招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及结果,将通过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发布、通知,请随时予以关注,并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程序,视同弃权。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请根据通知及时缴纳。

  (五)录用人员试用期半年,工资待遇按我单位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用人员需服从我单位的岗位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我单位有权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原则上3年以内不得申请调离分配岗位。

  六、我单位对本次招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编辑:鲁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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